行业发展与动态

    国际认证标准和法规更新(2019.01)
  • 国际认证标准和法规更新(2019.01)

    1. 印度:《插头和插座及交流直联式静态有功预付费电表(1类和2类)(质量控制)法令》的拟议通知

     

      

    印度工业政策促进部提出了《插头和插座及交流直联式静态有功预付费电表(1类和2类)(质量控制)法令》的拟议通知。

    该法令拟在官方公报中发布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插头和插座应符合印度标准(IS 1293),交流直联式静态有功预付费电表(1类和2类)应符合印度标准(IS 15884)。

     

    2. 韩国:《无线电法执行法令》修订案


      

    该修订案按照国际标准制定电磁兼容性技术要求,将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光伏转换器、保护继电器的电磁干扰降至最低。主要内容为:

    1)按照国际标准,对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的电磁兼容性作出明确规定(第5条,附件2)

    2) 降低75 kVA或以上大功率光伏转换器的传导干扰限值(第6(1)条,附件3)

    3) 按照国际标准制定保护继电器的电磁兼容性规范(第6(4)条,附件3-4)

     

    3. 智利:家用断路器强制认证

     

     

     

    智利能源部发布第40号决议,要求家用断路器在智利市场出售前需获得强制认证。具体产品相关的技术法规可在智利电气与易燃物监督委员会SEC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4. 墨西哥:交流电电机能效草案标准

     

     

     

    墨西哥能源部于2018年12月12日在官方公告中发布了强制标准草案PROY-NOM-033-ENER-2018:标称功率大于等于1W且小于180W的空冷式交流电电机能效。限值,测试方法和铭牌要求。此草案标准于2019年2月10日之前接受公众建议和咨询。

     

    5. 中国:关于进一步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改革的公告


     

     

     

    根据2018年12月5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和认监委发布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对12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认监委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所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对应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4种产品转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相关企业可选择由指定认证机构按既有方式进行认证,也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完成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

     

    其中,不再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中,包含如下电动工具和电焊机类产品:

     

     

     

     

     

     

     

     

     

     

  • 发布日期: 2019-01-17  浏览: 49